為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的保存與傳承,並鼓勵全體市民一同學習原住民族語,台中市政府修訂《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要點》,新增初級測驗合格者發給1,000元獎勵金,並調增中級及優級獎勵金。市府原民會表示,原住民族語是國家重點保護及發展的語言之一,期望透過獎勵將其發揚與推廣,台中市除了原住民可以申請外,不具原民身分的一般市民,如果也學習原住民族語,而且參加認證測驗合格後,也可以申請獎勵,落實全民化原住民族教育。
市府原民會表示,修訂後的要點新增初級獎勵金1,000元,並將中級獎勵金由1,000元調增為2,000元,優級獎勵金則從1萬3,000元調增到1萬5,000元,原中高級5,000元及高級1萬元仍維持,對於已獲原住民族委員會中高級以上族語認證獎勵的市民,仍可申請獎勵金,全面支持語言學習者的努力與進步。
市府原民會指出,依據文化部「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原住民族語面臨嚴重危險及瀕臨滅亡,語言是一個族群文化的命脈,失去語言文化也將消失,因此推動族語教學十分重要。目前投入族語教學的師資多為高齡人士,此政策修正將獎勵對象擴及至初級認證合格者,鼓勵市民從初學開始不斷精進學習,強調語言能力的提升,更注重喚起學習者對語言傳承的責任感與使命感,鼓勵更多原住民族語人才的培育,成為族語教學工作者,促進文化保存與發揚,並讓台中市成為族語傳承的典範城市。
市府原民會說明,凡設籍台中市滿4個月的市民,皆可提出申請,並追溯至113年3月25日後取得的認證證書。市民可至台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官網( https://www.ipd.taichung.gov.tw/ )下載申請表,檢附相關文件後辦理申請,期盼族語學習風氣更加蓬勃,攜手守護這份珍貴的文化遺產。(12/2*10)*原民會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陳組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