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處處長帶隊查核雞蛋效期。(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因應近期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為確保師生飲食安全,今(16)日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曾梓展及食品藥物安全處長傅瓊慧率隊,分別稽查太平、南區2家團膳業者,查核重點包括食材效期、來源文件、產品責任保險、作業環境及人員衛生等項目,查核結果業者均有投保產品責任險、未發現逾期食材、食品衛生及環境均符合食安法規定,後續也將持續加強查核。
針對今日稽查結果,曾局長表示,今日主要稽查業者現場作業環境、人員衛生、食材保存、文件管理及產品責任險等項目,查核結果2家業者的製餐環境、設備清潔度、食材效期、人員健康管理及產品責任險等事項,均符合食安法規範;另現場也一併抽驗食材回食安處實驗室檢驗,檢驗結果如有不符規定,將依食安法裁罰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
曾局長指出,為強化台中市20家團膳業者衛生安全,衛生局採三大管理措施加嚴把關,一是每學期至少一次全面稽查,包含作業環境及人員衛生等;二是依風險加嚴管理,針對三年內有發生過疑似食品中毒案件的中高風險業者,衛生局會聘請專家學者共同前往輔導查核,並提高抽驗比例,降低風險;三則提供給學校近3年各業者食安稽查結果,讓學校作為採購參考,可納入投標廠商評選依據,共同把關團膳業者品質。
食安處表示,目前台中市20家校園午餐的團膳業者至4月底止均已查核至少一次,併同校園端自設廚房,已抽驗午餐成品155件、午餐半成品81件,結果均符合規定,有關最新稽查或抽驗結果,皆公布於「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 https://gov.tw/eyJ ),提供家長及民眾即時上網查詢。
曾局長也提醒,近期常見沙門氏桿菌引起食物中毒,主要是蛋製品未徹底加熱或生食與熟食交叉汙染所導致;此外,諾羅病毒傳染力極強,也是常見食物中毒的病因物質之一;呼籲團膳業者應特別留意製備流程、環境衛生及人員健康,食材應徹底加熱後再食用,防止食物中毒發生,維護校園師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