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農曆春節假期即(25)日起至2月2日,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提醒,實價登錄申報登錄期限如果是在9天連假期間到期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可延至2月3日連假後第1個上班日再申報,請市民及業者安心過好年。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建設公司、不動產代銷經紀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包租業者應於簽訂預售屋買賣(解約)契約書或租賃(轉租)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有些案件免不了申報登錄期限會落在9天連假期間,依照行政程序法第48條規定,申報期限將延長至連假後第1個上班日,即2月3日。
吳局長強調,雖然為了因應春節連假,依照規定申報期限可以展延,但為避免多數案件集中在2月3日申報,導致申報系統超過負荷無法正常操作,建議申辦案件較多的市民及業者於期限前至內政部地政司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 https://vlir.land.moi.gov.tw/ )提早申報,未於展延期限內完成申報者,仍視為逾期申報案件,將處1萬至15萬元不等罰鍰,請市民及業者注意申報時限,避免逾期受罰。地政局也祝福市民朋友春節假期愉快、闔家安康、蛇年行大運、蛇麼都順利。(1/25*10)*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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