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呼籲民眾應循合法管道叫車,以確保自身權益。(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為維護市民及遊客搭乘計程車權益,台中市政府聯合監理所稽查取締非法營業的白牌車,於違規熱點高鐵烏日站查獲違規白牌車,統計自110年至今累計已舉發28件,每件各處以10萬元罰鍰,總計裁罰280萬元,車輛牌照和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均分別扣照4個月。交通局表示,乘客勿透過網路社群平台搭乘非法營業白牌車,避免消費糾紛與安全疑慮,若查獲用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最重將廢止營業執照。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近期有民眾反映高鐵烏日站屢有白牌車駕駛人違規載客,影響合法業者與消費者權益,交通局聯合警察局烏日分局、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及台中區監理所多次前往辦理稽查,查獲白牌車攬客涉違規營業載客,經各別訪談駕駛人與乘客,確認駕駛為非法違規營業。
交通局表示,針對白牌車違規駕駛祭出重懲,依據《公路法》第77條規定,最輕處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非法營業車輛的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駕照,被吊銷駕照後未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
「民眾有搭車需求時,請務必選擇搭乘合法經營計程車,不論是一般黃色計程車或多元化計程車都可以從車牌辨識」葉局長提醒,白牌車即一般自用小客車,無投保乘客責任險,若發生事故傷亡無法請求賠償,乘客務必選擇受政府監督的合法計程車,除搭乘有保障外,若發生有搭乘糾紛,消費者才能獲得政府適時協助,確保搭車權益與安全。
交通局說明,為保障民眾搭乘公共運輸安全,並維護合法計程車工作權,宣導、稽查雙管齊下,持續受理自用車違法營業檢舉案件並進行調查,民眾也可透過1999市民服務一碼通專線或市政信箱提供車號、駕駛姓名、乘車時間及地點或檢附照片、影片等相關證據進行檢舉,如查證屬實將依規裁處。
此外,交通局因應部份透過網路社群平台違規營業載客者,還進一步依民眾檢舉反映案件,函請網路社群平台協助辦理下架事宜,或對該帳號停權或刪除投稿內容,從111年至今已函送31件,保障乘客搭車權益,遏止非法白牌車的營業歪風。
交通局強調,市府持續不定期聯合警察局及監理單位在各大車站、重要觀光景點及違規熱點擴大稽查,讓心存僥倖非法營業的白牌車止步,一旦查獲非法營業白牌車,即依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等法令開罰,累犯更將吊銷駕照、行照與牌照,落實維護公共運輸業的市場秩序與安全。